- DOI:
10.13738/j.cnki.acc.qklw60536
- 专辑:
科学Ⅰ辑;信息科技
- 专题:
信息、科学;综合科技
- 分类号:
G90;N92
摘要
市政工程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工期长、参与主体多、管理环节复杂等特征。伴随我国城市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市政工程建设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多方参与主体之间的协同效率直接影响项目实施成效与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本文从市政工程建设的基本特征出发,分析当前政府部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公众参与之间存在的协同机制不足与管理瓶颈,进而提出构建权责明晰的组织体系、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强化中立协调机构以及提升法制保障水平等优化路径,旨在为市政工程项目的高效推进与可持续管理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多方协同;机制优化;公共治理
引言
市政工程是城市运行的“血管”与“骨架”,涵盖道路、桥梁、排水、给排水、照明、园林绿化等多个领域,其规划、建设与维护直接关系到城市发展质量与居民生活水平。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持续推进,大量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陆续启动,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项目管理任务也日益繁重。在传统管理模式下,市政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职责多由政府主导,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职能参与。本文拟以此为研究重点,梳理协同管理面临的典型矛盾与治理难点,并提出相应的机制优化策略,以期提升市政项目整体运行效率与公共服务水平。
1 市政工程建设的基本特征与管理复杂性
1.1 市政工程的类型与阶段划分
市政工程涵盖的内容广泛,主要包括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给排水系统建设、城市照明、公共绿化、公厕与垃圾处理设施等,其目标在于服务城市居民、改善城市环境、保障公共安全。根据项目功能属性和技术特点,可将其分为交通类工程、市政管网类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等类别。
从建设周期来看,市政工程一般分为立项与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与运营维护等阶段。每一阶段不仅涉及多个专业领域的协同配合,还需协调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这一多阶段、跨学科的特征决定了市政工程管理任务的系统性和多样性,也对协同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1.2 市政项目管理的多参与主体特征
市政工程作为公共投资主导的项目类型,其参与主体具有典型的多元化特征,主要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机构、咨询顾问、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等。
其中,政府部门往往承担审批、监管、资金支持等职能;设计单位负责图纸设计与方案优化;施工企业负责工程实施;监理单位则在质量、安全与进度方面进行监督控制。此外,随着社会治理理念的不断深化,公众参与在市政项目中的地位也逐步上升,社区居民、环保组织、媒体等群体逐渐参与到项目论证、施工监督及后期评估环节中。
这些多方主体的目标、职责、资源配置及信息掌握各不相同,若缺乏清晰的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极易形成职责重叠、推诿扯皮、沟通障碍、效率低下等管理障碍。
1.3 协同管理面临的典型矛盾与困境
在实际项目推进过程中,市政工程的协同管理普遍面临以下几个突出矛盾:
一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决策效率低下。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阶段常常因设计理解偏差、现场条件变化而发生频繁沟通,若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极易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
二是权责不清导致的责任推诿。在多方参与的背景下,各方职责界定模糊,往往出现“有事无责”“有责无权”的现象,使管理效能下降,工程推进迟缓。
三是利益不一致引发的冲突博弈。政府追求公共效益,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公众关注环境与生活质量,三者之间难以自然达成共识,缺乏中立机构协调各方关系,常导致争议频发。
四是公众参与机制缺失。多数市政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缺乏有效的公众咨询机制,导致工程推进中遭遇居民反对、媒体质疑、舆论压力等问题,甚至引发信访与维权事件,影响工程正常建设。
这些问题说明,市政工程项目已无法依靠传统的单边管理方式进行有效推进,必须构建更加系统、高效、开放的多方协同机制,实现各方信息互通、职能互补与利益平衡。
2 市政工程建设中的多方协同现状分析
2.1 政府管理部门的协调职能与局限
在市政工程管理体系中,政府管理部门通常承担项目立项审批、投资决策、招投标监管、工程验收等职责,是项目推进的关键调度者。然而,在多部门并行参与的行政体系下,常出现“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规划部门、建设主管单位、环保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在权责划分与执行流程上存在交叉与冲突,影响了管理协同效率。
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在推进市政项目中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缺乏对项目全过程的系统管理与协同规划。同时,项目推进过程中政策调整频繁、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也成为协同管理效率低下的重要障碍。
2.2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作关系
在项目实施阶段,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构成市政工程协同管理的核心技术团队。按理而言,三方应基于合同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完成项目任务。但现实中,这三方之间往往存在协作不畅问题。
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设计—施工”联动机制,施工方对设计图纸中的问题反馈不及时或反馈不被采纳,导致重复施工或设计变更频繁,延误工期。监理单位因其职能地位处于“监督”角色,常在现场出现与施工单位“博弈”现象,造成沟通障碍。
此外,部分监理单位受制于人力、专业能力和经济利益干扰,无法真正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协同管理实效性大打折扣。
2.3 公众参与与社会监督机制的缺失
市政工程作为公共设施项目,其建设成败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但在现实中,公众往往在项目建设后期才得知工程内容,缺乏对前期设计、方案选择的有效话语权。
部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未开展充分的环境影响评估或居民征询,遭遇大量群众投诉与媒体报道,进而引发停工或项目调整,不仅影响施工进度,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与工程投资效益。
从制度层面看,当前公众参与机制缺乏法律刚性约束,居民意见反馈渠道单一、形式化,缺乏第三方参与评估和监督的常态机制,协同治理仍处于较低水平。
3 多方协同机制的优化策略与管理路径
3.1 构建清晰权责体系与协作平台
要实现多方主体协同推进,应首先明确各单位在项目全过程中的职责边界,构建涵盖“政府—设计—施工—监理—公众”在内的职能责任清单。以合同为基础,以项目章程为核心,推动协同目标、合作程序、沟通规则的制度化。
同时,建立统一的市政工程协作平台,采用“多方联合例会+电子协作系统”的双轨机制,实现任务分解、计划调整、责任追踪与绩效评估等功能的协同运行。
3.2 强化信息共享机制与沟通渠道建设
协同管理的基础是信息畅通。应推动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整合项目信息、进度信息、设计图纸、监管记录等数据资源,实现多主体实时共享。通过BIM、GIS等技术手段搭建可视化协作平台,使各方对项目进展、问题节点一目了然。
此外,应设置常态化沟通机制,如“协同管理工作群”“阶段总结会”“双向沟通手册”等,使协作在制度流程内持续推进,避免沟通滞后与信息断层。
3.3 引入第三方中立机构协调监督机制
面对复杂多元的参与方结构,引入具备专业能力与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可作为“润滑剂”协调各方关系。该机构可由行业协会、工程咨询公司、法务代表组成,承担项目风险评估、设计评审、纠纷协调等任务,在项目推进中提供中立判断,增强各方对协同管理机制的信任感与执行力。
此外,第三方可联合社会公众,设立协同议事平台、听证会议、意见征集平台等,扩大参与面与透明度。
结语
市政工程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其建设管理不仅是一项技术性任务,更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治理工程。本文基于市政工程的多方参与特征,系统分析了当前协同管理中存在的核心问题,指出了政府职能定位不清、设计施工监理协作失衡、公众参与机制缺失等主要挑战。针对上述问题,文章提出了构建权责清晰协作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引入第三方协调机制、完善法律与政策支持等优化路径,旨在为实现市政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率、高透明”的治理目标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指导。未来,市政项目管理应进一步提升治理理念,推动从单向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型,建立起更加高效、协调、透明的建设管理机制,从而更好地服务城市发展与人民福祉。
参考文献
[1] 陈建峰, 罗文韬.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多方协同管理机制研究[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21(24): 56–59.
[2] 高燕, 王文哲.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公共参与机制探析[J]. 市政技术, 2022, 40(2): 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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